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传统文化传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工作,优化个性,培养特长,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切实做到面向全体,面向发展,树立学生正确的发展观,为了学生一切得发展,使学生人人成为校园之星,将来成为一个的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我校教育特制定“校园之星”评比条例。
一、校园之星评选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大多用考试分数来衡量学生的优劣,重智育而轻其它各育,导致一大批学生高分低能,发展不平衡。由于名额指标的限制,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经受的却往往是失败的打击,从而压抑了学生的个性,使他们产生心理压力,失去自信,影响健康成长。为此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的评选方案,在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使每位学生都能感到不论自己在哪方面有点优点,只要努力,总有展示和获奖的机会,总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和鼓励,不断增加孩子们体验成功的机会,有利于帮助学生尤其是一些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得到发展,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从而达到我校对学生的全面评价。
二、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礼貌之星、卫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家庭孝星、体育明星、艺术(绘画、手工制作、歌唱)之星等十项。
三、评选条件
“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条件如下: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学生会自主管理,参加各类社团,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赏。
四、评选办法
1、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校园之星”十类共24人,填写好推荐词交给年级主任;
2、评选推送的周期为两周,材料为推荐表+7寸生活照+推荐词;
3、年级主任将“校园之星”材料上交教育处,由教育处组织向全校公示。
五、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教育处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教育处以年级为单位,在恰当的时候组织“校园之星”在年级教育会上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评选团干等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注意各层次学生入围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