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及市委、区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委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区社会保险工作安排部署,秉承“经办为民,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狠抓扩面征缴,落实惠民举措,强化监督管理,突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社保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全力推动“三区一城,幸福涪陵”建设。
一、狠抓扩面征缴,促进社保全覆盖
(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打破户籍限制,鼓励和引导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完善五险统征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农转城人员及城乡居民参加各类养老保险;将建筑业、商贸业、餐饮业作为工伤保险重点扩面范围;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工作。健全完善用人单位如实申报参保基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机制。全年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分别扩面新增5000人、20xx人、20xx人。
(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汇总传递征缴计划,协助开展基金征收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依法征收,规范基金征缴行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力争完成市上下达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征收任务。
二、落实惠民举措,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三)严格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继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成果,社会保险待遇确保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20xx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和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及时补发兑现到位。进一步探索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认真落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工作,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工作。
(四)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继续做好“单双解”人员、原民办教师和农技(机)人员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缴费补贴等惠民政策。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工作,确保跨省转移及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渠道畅通。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五)加强基金管理工作。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专项检查、支付稽核工作力度,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社保基金审批机制和预决算制度,坚持先审后支、先批后付的原则,逐步探索建立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切实抓好全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推进工伤预防试点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养老保险待遇间的政策衔接。完善劳动能力鉴定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体制调整到位。
(六)完善领取养老和工伤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逐步完善“以指纹认证系统采集认证为主,异地协助验证和人工验证为辅”的认证网络体系,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大对238个村居认证点的工作指导力度,规范有序推进上门采集认证服务,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行为,切实维护养老和工伤基金安全。
(七)深化社会化管理服务。持续深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加快把中央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和异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按属地原则纳入居住地社区管理,确保年底前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四、加强能力建设,服务质量再上台阶
(八)深入推进社保业务下沉工作。扩大业务下沉范围,逐步实现全区各乡镇(街道)均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推进平台服务设施标准化,为老百姓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下沉乡镇(街道)服务平台的管理服务机制,实现“市级督导、区县管理、街镇经办、村社代办”的四级经办服务体系。
(九)启动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基础准备,及时开展入户调查,记录、核查、规范管理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全面掌握依法应参保的单位及职工和可参保的城乡居民有关信息,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持续参保。确保年底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工伤、生育保险基本覆盖率达到法定群体的80%以上。
(十)继续做好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更多企业申报网上业务经办;优化网上业务办理流程、审核审批办法,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提高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水平和质量。
(十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不赞同“四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及各种窗口建设活动,大力推进经办业务公开、经办机构办事公开,拓展政务信息渠道。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加强经常性教育,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