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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绩效分配方案范文 篇18

2024-07-18 来源:星星旅游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乡村医生绩效工资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积极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不断改善乡村医生工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根据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发放乡村医生补助和公共卫生补助费。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具有乡村医生资质,在村卫生室工作,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综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价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综合管理。村卫生室布局设置合理,符合要求,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积极开展镇村一体化管理;参与做好新农合的宣传、筹资、门诊报销;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按时参加市、县以及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准确报送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农合等相关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基本医疗服务。为本村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诊疗服务,规范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和医疗文书书写;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价销售;加强抗生素使用管理;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中医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加强医疗安全工作。

  3、公共卫生服务。

  ⑴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本村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协助镇卫生院开展居民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定期对建档人群的健康相关信息及时补充、完善及更新。

  ⑵健康教育。在提供门诊、访视、随访等医疗卫生服务时,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协助镇卫生院做好健康咨询工作。

  ⑶预防接种。做好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的摸底统计及相关工作,协助镇卫生院做好接种预约,送达预防接种通知单。

  ⑷传染病防治。协助镇卫生院进行疫情监测,负责本村传染病信息的及时报告,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⑸0-6岁儿童健康管理。摸清0-6岁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底数,建立好管理档案,通知辖区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健康管理;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⑹孕产妇保健。协助做好本村内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开展产后访视工作,做好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的政策宣传、药物发放、使用指导和随访工作。

  ⑺老年人保健。掌握本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和相关健康状况,进行健康指导,实行动态管理,协助卫生院做好健康体检。

  ⑻慢性病管理。对本村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首诊测量血压;做好高血压患者的就诊登记、随访、管理信息归档;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每季度定期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

  ⑼重性精神病管理。对本村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开展随访工作,做好分类干预。

  ⑽卫生监督协管。协助镇卫生院做好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巡查、学校传染病防控、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等,掌握本村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情况,建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花各册。

  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养生保健常识,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开展中医药“治未病”、中医药食疗、养生保健活动。

  4、居民满意度评价。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做到“服务好”;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做到“质量好”;加强医德医风,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做到“医德好”;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群众满意”;护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民主测评、调查问卷、随机走访。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各镇卫生院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按照《考核细则》做好考核工作,要成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县卫生局将定期对各镇卫生院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各镇卫生院要充分听取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综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乡医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各镇卫生院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每月进行1次,建立考核台帐,年终进行汇总。县卫生局医政股每季度对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核查。并向局务会议汇报核查情况。

  七、考核结果应用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四个档次,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90—94分(含90分)为合格,70-—89分(含70分)为基本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考核一次,年终汇总确定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等次,做为乡村医生报酬发放依据。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按固定补助全额发放,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者,予以嘉奖;对考核得分在70-—89分的基本合格等次者,按固定补助全额乘以考核得分比例发放固定补助金额;对考核在70分以下不合格者,不予发放补助金额。

  (一)基本医疗服务考核

  依据当月服务人次,医生按照当月每人一般诊疗费的30%补助,收费人员依照收费数额2%补助。调剂、护理人员各按照当月每人一般诊疗费的10%补助,医生当月外科费、理疗费以及其他医疗收入按照50%补助,中草药按照销售金额的10%进行补助,西成药品按照销售金额的5%进行补助。

  (二)乡村医生补助考核:分固定补助和考核补助两部分。

  (1)固定补助: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且在核定岗位上从事医疗业务和公共卫生工作的乡村医生,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后每人每月发放400元村医固定补助工资。即:①坚决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必须从卫生院中心药库领购药品,基本药物药品使用率达到100%;②必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零差率政策执行率100%;③无过期失效药品,无虫蛀鼠咬、发霉变质中药饮片。以上工作任务中①、②条中有一项未完成者本项不得工资,如只有③发生且数量少、未造成不良后果者,酌情扣发村医补助工资。

  (2)考核补助:乡村医生补助资金的剩余部分,各基层卫生院每月对乡医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年终汇总一次,根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兑现乡医。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各镇卫生院将本镇当年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的60%留在医院,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资料、设施、软件资料费用等;40%补助经费下拨到村级卫生室,卫生院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千阳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公共卫生部分,进行逐项考核,纳入总计分,确定考核等次,发放公共卫生补助。

  八、实施与管理

  (一)各镇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公共卫生管理人员、乡村医生代表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具体实施考核,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卫生院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追究责任。

  (二)各镇卫生院严格按照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做到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资料档案齐全,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和解决,确保基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补助的足额发放。

  (三)各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日常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台帐的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乡医工资及时考核发放,使镇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