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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综合治理方案范文 篇4

2024-07-18 来源:星星旅游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工作目标

  (一)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二)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的消防隐患得到有效整治,辖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商住楼的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改善;

  (三)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

  五、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茶馆、网吧、卡拉OK厅、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二)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三)“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四)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五)使用功能复杂,涉及多家产权单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商住楼、综合楼;

  (六)综合楼内违章设置的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

  (七)“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厅。

  六、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具体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四)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六)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七)“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八)六小场所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1.小门店主要整治违章搭建阁楼,在门店内生火做饭、住人等消防问题,要求晚上最多只能留一人在店内住宿;

  2.小作坊主要整治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设置的加工厂;出租屋(住人场所)主要整治房中房、装修分隔材料、用火用电、安全疏散出口等消防问题;

  3.小旅馆主要整治内容:一是对小旅馆的消防审核验收情况进行清查;二是对小旅馆安全疏散出口、通道进行整治;三是对小旅馆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整治;

  4.小网吧主要清查是否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强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5.小餐厅重点整治违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阁楼住人、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及检查设在民宅内的餐厅、酒楼;

  6.小影视娱乐厅主要整治安全疏散出口和通道,清查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小影视娱乐厅;

  7.综合楼内违章设置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医院周边违章设置旅馆(出租屋),车站等物流集散地周边违章设置仓库等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8.商住楼内是否违规设置仓库;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9.公众聚集场所内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0.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设置情况;

  11.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七、排查整治重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一)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内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

  (四)未按规定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未按规定设置音视频警报,不能保证火灾发生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八)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九)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报镇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