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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开展暑期活动方案 篇14

2024-07-18 来源:星星旅游

  一、活动时间

  20xx年暑假期间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在校学生

  三、活动主题

  美美的暑假美美的成长

  四、活动内容

  (一)“欣赏美”家校共育活动。各学校要动员广大家长支持、陪同孩子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演出、参观美术展览,支持、陪同孩子赴校外美育实践基地、中小学生旅游研学基地和自然人文景点游览研学,丰富审美体验,增加审美兴趣,提升审美能力。

  (二)“表现美”主题创作活动。各学校要结合美育教学,引导学生利用暑期时间进行美育创作活动,在创造美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对美的理解和感悟。美育主题创作活动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自身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充分尊重学生主体性,由学生自选表现形式、自定创作题材、自拟作品题目,让学生充分体现美育创作的乐趣。

  (三)“感悟学习之美”征文活动。收获理想成绩后的开心快乐、从学习挫折中走出的激越豪迈、冥思苦想后的豁然开朗、收获新知时的心情激荡、一堂好课中的如沐春风……。无论知识本身,还是学习过程,都会让学生产生美的体验。各学校要利用暑期总结反思学习的有利时机,广泛组织开展“感悟学习之美”征文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发现、体验学习的美好与乐趣,在乐学中增进美的体验,在体验学习之美中提高学习兴趣,更好发展成长。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美育实践活动是学校美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学校美育课程体系、丰富学校美育形式、构建多位一体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提升学生审美素养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学校要着眼学生长远发展,高度重视暑期美育实践活动,认真研究,及时部署,抓紧抓好。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课外美育活动记录制度,将暑期美育实践活动纳入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借机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竞赛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

  (二)夯实活动效果。各区县、学校要广泛动员,将活动开展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每名学生,实现全覆盖。暑假期间和开学后,各学校要通过校园网站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集中推送、展示一批优秀美育实践活动成果和活动典型,加强学校交流,扩大活动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展示活动进行抽查,进一步了解、验证活动成效。各区县、学校要逐级遴选一批“感悟学习之美”优秀征文,以适当方式在学生中间交流学习。各区县、局属学校在初步评选基础上,于9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推荐5—10篇优秀征文,供全市中小学生相互借鉴交流。

  (三)注重活动安全。各区县、学校要高度重视暑期美育实践活动安全,放假前根据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密切家校合作,加强家长教育,提高家长陪同孩子参加实践活动、亲子共成长的家校共育意识。小学和初中低年级学生外出参与美育实践活动,应由家长陪同。学校集体组织美育实践活动的,应制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