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个人IT设备(笔记本电脑)作为公司办公用途,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协议内容
1.1 乙方自行提供个人IT设备,作为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使用,甲方为此支付相应租用费用。
1.2 使用时间: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
1.3 超出协议范围的需求,双方协商解决。
2. 服务期限
2.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告生效.乙方提供设备服务,协议有效期自乙方提供IT设备用于完成甲方工作 至 乙方终止提供设备或乙方离职之日止。
3. 付款方式
甲方就租用乙方个人IT设备为乙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年的租金,每年的12月份为付款时间。未满一年者,根据以上价格协定,按实际使用天数支付费用。
4. 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甲方为乙方安装相应的办公软件,以方便乙方完成甲方所需完成的工作;
甲方为乙方进行软件的维护,保证IT设备在工作期间的工作运行;
根据乙方要求,协助与供应商乙方采购洽谈和维修申请办理。
4.2 乙方责任
使用PC完成甲方所需求的工作;
保证PC硬件的完好,如硬件损坏或维修、更换、升级产生的费用或增加附属设备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根据甲方设备管理要求按时提供相关信息给甲方,以方便甲方的软件维护和设备信息同意管理;
该设备的为甲方服务期间,设备上的相关商业信息和资料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守则规定;
如乙方离职需将相关信息向其本人所在甲方工作部门移交;
5.争议解决
5.1同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