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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2024-07-18 来源:星星旅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城、重要场所、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紧盯重点场所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全面掌握定点医院、核酸检测机构、室外核酸检测点、医疗服务点、医护人员临时集中住宿场所等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加强检查巡查和安全提醒。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突出重点部位和场所,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

  (二)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压实网格管理责任,开展“多合一”场所隐患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炸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缺失等突出问题,及时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重点检查电表箱设置不规范、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以及违规用电等内容。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各类老旧用房尤其是各类医用建筑、设备的改造内容。对治理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四)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按标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划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加强医院停车场规划建设,建立弹性停车等政策机制。

  (五)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地进行全面摸排,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隔热保温层的库房和场所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彩钢板施工安全监管,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三、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9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安排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3月25日)。突出重点场所、部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1.重点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2.自查自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3.分析研判。要以事故为鉴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火灾防控形势,定期组织研判火灾防控形势,找准问题原因,对症下药,制定有效防控措施。

  4.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住院处、ICU病房、制氧站、液氧罐区等区域以及配电房、机房、临时消毒间等重点部位,确保岗位安全责任清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建筑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对场所违规住人问题、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无证上岗问题进行严格排查清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强化卫生健康单位主体责任,结合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加强指挥调度。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落实领导包联责任。要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专题研判,精准施策。各地各单位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本单位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消防救援机构的预警提示和本单位形势需要,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在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按责任分工和整改方案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加强督导,延伸调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重大隐患不认真整改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约谈促改,重点盯办。落实《河北省消防安全约谈实施办法(试行》,上级部门要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约谈要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集中挂牌曝光处理,强化社会监督,发挥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五)督导考核,严肃问责。各地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地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卫生健康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消防安全形势研判情况,请于11月29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12月起,每月24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xx年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