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教育部“开展体育艺术2+1工作”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的精神,为更好地开展好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深入践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学习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享受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促使学生乐于主动参与体育锻炼,形成终身体育锻炼意识,特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组长:汤建国
副组长:施少波、陈林甫、唐华锋
成员:莫建秋、蔡虹、各班班主任
三、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
1、全校性体育活动:
(1)组织形式: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进行(安排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参加,各年级每周不少于2次),是在学校统筹安排下,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进行的课外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指令性,是课外体育活动的主体。
(2)具体内容:开展跑步活动(800、1000米),另根据学期计划由体育组制订出体育周活动计划(如以年级为单位开展班级篮球赛、拔河比赛、集体舞蹈比赛等),提前下达各年级组织参赛。
2、班级体育活动:
(1)组织形式:一般安排在全校性体育活动之余进行。是以班级为单位,在班主任和体育教师指导下,由班干部和锻炼小组直接负责进行的体育活动,是全校性体育活动的重要补充。
(2)具体内容: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跳绳等体育运动项目,由各班自定、自选。
3、个人体育活动: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觉地进行体育锻炼。教师,特别是体育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加强课余体育活动。
4、校运动队训练:普及与提高要相结合。体育竞赛是展示学校体育活动的一个窗口,相关教师要支持学生参加运动队训练,教练员要尽好自己的职责,不断提高训练的成效,完成学校的竞赛指标。
四、检查与考核:
1、各部门是课外体育活动组织的主体,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做好有关检查、考核、评比工作,要把各班课外体育活动实施情况作为专项内容列入班级月度考核之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取消活动。
2、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实到人数、集队、跑步队形、口号、纪律及班主任、体育教师到岗等方面,要设计好检查考核表组织值日教师认真做好。
3、每学期末由学校组织体育组对班级跑步活动进行达标考核验收,同时把成绩纳入班级考核和学生个人体育课成绩评定。
五、其它要求和说明:
1、要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
2、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要多样化,使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都能参加;
3、各班应认真组织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科任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学生活动时间,轮到活动班级应提前到场地准备,对于无故不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班级将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及考核扣分;
4、各班在完成全校性体育活动后,应根据本班实际科学合理的规划活动内容,分班认真组织开展(若有体育类竞赛活动安排时除外);
5、班主任为各班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直接责任人,有活动安排时班主任或助理班主任必须到场,做好督促和组织管理工作,具体由校长室负责考核;
6、体育教师须按时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具体由校长室负责考核;
7、学校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可在学期末评定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优秀班级并予以表彰。
注:
1、初中九年级各班课外体育活动以学业考试测试项目练习为主,由年级组统一安排。
2、全校性体育活动规定内容:跑步女800米、男1000米,;班级体育活动自选内容: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跳绳等体育项目,活动器材提倡各班自备。
3、课外活动时间为每天16:25~17:10,各班须按时组织参加,若遇天气等特殊情况,活动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