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设计单位:内蒙古建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A215003966
20xx年11月23日
山水新村三期3#楼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该工程的设计任于20xx年10月完成,在该工程设计过程中,我院技术人员根据其地理位置特点、周边社会环境及场地条件提供了多个方案,本建筑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4731.49㎡,地上住宅建筑面积21060.99㎡,地下室建筑面积1205.96㎡,建筑北侧为地上二层商业部分,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2464.54㎡,建筑立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全套施工图如期按约履行了设计合同。
该工程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设计依据为现行建筑设计规范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xx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部分)JGJ26-95
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DB15/T259-1997
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xx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xx
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xx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xx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JGJ 3-20xx J 186-20xx 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20xx版)
12《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Z15-88
13《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Z19-87
呼和浩特市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基础设计根据内蒙古地
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xx-058).采用第 2 层砾砂层,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280KPa;基础为0.9米厚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檐口高度52.38米,属高层建筑,平屋顶,有组织排水;本建筑是一个节能建筑,已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保温节能设计,外墙均做70mm厚挤塑板保温层,屋顶保温层100mm挤塑板,外装为弹涂,加彩色腰带,丰富立面。内装为普通装修,厨厕均为毛墙面,其余房间均为水泥砂浆打底上刮腻子两遍,单框中空玻璃塑钢窗,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该楼设有两部电梯,其中一部为消防电梯;楼梯一部,设楼宇对讲系统,户门为乙级防火防盗门,采暖为地板辐射供暖并采用单户独立供暖系统;每户均设照明、电视、电话系统。
该工程在设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强制性规范条文及自治区的有关规程。并已通过图纸审查;工程开工前,进行了图纸技术会审,并形成纪要。
在基础工程施工中,我院技术人员及时进行验槽,对局部不良地基现象,会同勘察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做了处理。
主体施工中,多次到现场与相关单位进行技术蹉商,及时解决所发生的问题,对变更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了签认。
施工中按验评标准要求,我院对各阶段的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
综上所述,该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符合国家验评标准,同意工程验收,观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