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切实增强广大居民文明行为意识,引领崇尚文明、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和文明程度,特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如下:
一、讲究文明礼貌。尊重他人,讲究礼节;衣着整洁,举止文雅;文明和气,不讲脏话。
二、遵守公共秩序。搭乘公交车自觉排队,前上后下;办事自觉排队,不大声喧哗;不酗酒闹事,不噪音扰民;不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不在公共场所(禁烟区)吸烟。
三、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树木,不违法张贴小广告,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大小便。
四、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司机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不乱鸣笛,不违章停车;开车时系好安全带、不接打手机,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向车外抛洒物品,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行为。非机动车驾驶人不走机动车道,不横穿马路,不乱停乱放。行人横穿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翻越道路隔离护栏。
五、遵守经营秩序。商品摆放有序,卫生整洁,设施齐全,不乱倒垃圾(泔水);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缺斤短两行为;不无证经营、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居民朋友们,为让我们的共同家园更加美丽、生活环境更加舒适、人际关系更加和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旅游强县贡献我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