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军属可以就近到住所地的居(村)委会、或者直接到住所地的街道(乡镇)优抚(双拥)工作站,说明儿子参军情况后,就可以在第一时间选择由街道(乡镇)优抚(双拥)工作站、居(村)委会上门悬挂“光荣之家”(光荣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条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