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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学校建设规划方案11

2024-07-18 来源:星星旅游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实施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坚持育人为本,根据我校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优化我校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基本原则:

  (1)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2)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3)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炼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4)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5)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二、工作体制建设

  3、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宣传部、教务处、组织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各系、社会科学教学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是具体组织安排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工作机构,隶属于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处长任主任,设副主任1名,主管日常工作。成员为教务处教学秘书、教学督导、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各系“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团委干事。“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开展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各类相关活动、担任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同时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各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开展工作。

  5、各系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各系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由系党总支书记任站长,安排有专业背景或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任副站长,全体辅导员为成员,工作站负责本系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本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各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在原有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基础上,各班级推选一名心理委员,成立学校大学生心理委员联合会,各系成立分会,心理委员联合会、分会、班级心理委员在中心、工作站的指导下,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心理测试工作制度》、《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方案》。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各项规章制度,《心理咨询室管理规定》、《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定》、《个别(体)心理咨询预约登记制度》、《三级网络联系制度》、《心理咨询工作条例》(含人员守则、咨询原则等)、《专兼职心理教师工作职责》等。

  三、师资队伍建设

  8、师资配备。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2名,兼职教师5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人员需掌握必备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组成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全员参与、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

  9、人才选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背景或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整体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加强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纳入相应专业序列,专兼职教师开展的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计入本人工作绩效。

  10、人员培训。重视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再教育,将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保证专兼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安排从事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支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

  11、加强对学生管理人员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辅导员岗前培训,新辅导员必须通过考核,方可安排上岗。每学期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面向学生管理相关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培训或心理研讨,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

  四、课程体系建设

  12、课程设置。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专业特点,开设《医学心理学》、《美容心理学》、《护理心理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让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主动关注自身及他人的心理健康,在遇到心理困惑时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进而提升心理健康水平。针对大二及大三学生,充分运用相关资源,邀请相关专家,开设心理讲座,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13、教学内容和方法。科学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切实改进教学方法。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设计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力求贴近学生。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通过教学研究和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五、活动体系建设

  14、拓宽活动体系。以5·25“我爱我”大学生心理健康节为平台,以新生入学为契机,以节日为亮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依据学校实际和通过校际交流,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15、做好宣传普及。通过广播、电视、校刊、宣传栏等多种媒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开办专题网站,充分开发利用网上教育资源。

  16、提倡学生自我管理。指导心理委员联合会、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充分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六、服务体系建设

  17、设立大学生心理咨询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下设心理咨询室,为全校学生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面向全校公布心灵信箱、咨询邮箱,逐步建立网上预约和咨询。咨询室每周固定开放20小时,特殊情况增加开放时间,以满足学生的心理咨询需求。

  18、规范心理咨询程序。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按规定有效运行。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坚持保密原则,按规定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七、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19、明确责任。制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

  20、预防为主。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心理普查,建立新生心理档案,对有疑似心理问题的学生电话预约回访,通过进一步的访谈筛选出危机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并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

  21、合理善后。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心理危机事件处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师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22、转介机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校医院、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对有较严重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指导学生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就诊;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八、工作条件建设

  23、经费支持。学校在经费预算时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其中,通盘考虑。按每学年生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列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心理专家讲座、咨询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组织团体心理咨询、购置设备、订阅书刊等。

  24、办公条件。学校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和办公设备,有关部门要切实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办公用房、个体咨询室和团体咨询室用房,以及相应的电脑及配套设施、电话等办公设备。

  九、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十、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