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必须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实施才能提高教育效果,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
20xx年10月17日,我有幸在加来中心学校参加部编教材网络培训会。通过学习,本人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教师法》等重要理论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一)区分层次,继续上好法制课。在全县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中开设法律常识课,列入课表。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同时,要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一是举办主题班队会、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要求各中学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发动教师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在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