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为期两天的小学三至六年级的《道德与法治》培训开始了,领导在培训开始前对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性进行解读,提醒大家认真学习,通过本次培训对教材有进一步的理解,并把所学运用到自己以后的日常教学中,真正做到道德与法治从娃娃抓起,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
《道德与法治》课程主要依据是《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在小学阶段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划意识、诚信理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通过本次培训,我对于《道德与法治》教材的编写用意和整体规划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小学阶段,我们需要摒弃那种认为法治教育就是讲法条、讲案例的观念,把传播法的理念、精神、价值贯穿于学生日常的生活当中。我通过培训总结了该学科教学的三大性质:生活性、活动性、开放性。
1、生活性
珍视学生的生活为宝贵的课程资源。课程学习本身是学生生活的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真实体验生活、主动参与生活、创造生活的过程。
本课程遵循学生生活的逻辑,以学生生活中的需要和问题为出发点;以学生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以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为课程的基本追求。
2、活动性
超越单一的书本知识的传递和接受,以活动为教和学的基本形式。课程的呈现形态主要是学生直接参与的各种主题活动、游戏或其他实践活动;课程目标主要通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活动过程中的体验、感悟和主动建构来实现。
学习是知与行相统一的过程,注重学生在体验、探究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形成良好道德品质,实现社会性发展。课程设计与实施注重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发现和提出问题,在亲身参与丰富多样的社会活动中,逐步形成探究意识和创新精神。
3、开放性
教学内容从教科书扩展到学生生活的各个方面;课堂从教室扩展到家庭、社区以及学生的其他生活空间;教学时间在学校其他活动或学科的配合和联结中灵活而弹性地延展。
内容根据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和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有弹性地吸纳鲜活的社会生活事件;教学空间从课内向课外延伸,从课堂向学校、家庭和社区扩展。
一个人的成长就是不断社会化的过程,对于小学生来说,行为合乎规范,要比记住许多该方面的知识、名词、条例法规更为重要,这门课程不是要让学生说出来,而是要他们通过自身体验、探索、讨论和总结后做出来。努力上好每一节课,真正从小学阶段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及法治的教育,让每一个孩子都拥有健全的人格体系和较高的公民道德素养,为他们以后在法治社会的生存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