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医学检查是婚前保健的核心,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主检医师负责制,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二、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定)》和《湖南省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定)》的补充意见及有关规章制度是质量标准的依据。
三、检查内容与标准:
1、婚前医学检查实行免费、自愿的原则。
2、疾病诊断准确有据,病名规范有序,与异常正确区分。
3、检查表书写符合要求,无缺项、涂改,辅助检查项目符合要求。
4、婚检证明书写正确,项目齐全,医学指导意见科学正确。
5、婚前医学检查体检表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有主检医师审核、签名。
6、各种登记本填写及时,正确、内容完善。
7、宣教室按时宣教,形式多样化,效果好。定期进行宣教效果评估,有记录。
8、做好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工作。
9、坚持无菌观念,用具消毒、污物处理合格。
10、婚检人员须持证上岗,保证婚检质量。
四、检查方法和时间:
1、定期检查各种表格、登记本。
2、婚检医生每天对当日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错误。当日工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制度作完结。
3、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结合检查结果进行评议、分析。质量检查记录完善,资料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