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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篇13

2024-07-18 来源:星星旅游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__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转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__年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两个文件的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法合规的办学,8月1日—8月25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对辖区内12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人员每到一处都仔细查验资质,核对资料、查看现场,对各培训机构再次宣传了国家“双减”政策,严禁节假日期间进行学科类培训,并针对亮证办学、安全防范、规范办学等9方面进行检查。

  一、检查内容

  (一)“监管护苗”专项检查内容

  1、严查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

  2、严查非学科类培训恶意涨价

  (二)常规工作检查内容

  1、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教师信息、收退费、办班、管理制度公示;

  2、安全管理制度、预案及防范措施;

  3、培训地点、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4、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资格;

  5、与服务对象签订培训合同情况;

  6、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设备设施达标情况;

  7、聘用在职教师兼职上课和与中小学教师有利益输送生源情况;

  8、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9、开具收费发票和资金管理账户执行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预收费监管有待完善。所有合法机构虽然做到专户监管全覆盖,但收费未全部进入专户,

  (二)教学监管难度较大。由于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不足,对课程和教材审核工作不到位,仅在平台审核,实地检查面狭窄。

  (三)非法机构治理难度大。对非法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虽然认真推进,但由于涉及培训机构经济利益追求和工作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虽然花了大量精力和时间宣传整治,但收效甚微,有一些非法办学机构依然存在,存在短期非法突击招生现象。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昌宁县将严格落实“双减”工作部署要求,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暑假期间,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让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依法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着力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一是组织专项整治。开学以后继续组织专人专班,落实部门权责,继续对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整治行动。二是加强教师管理。坚决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违纪行为。三是继续加强督促培训机构完善系统和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