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所属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与员工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以下劳动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从事的营业范围:
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园林环境绿化、景观工程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养护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园林器材、机械的销售;雕塑、喷泉、仿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从事的营业范围内可以自主地为公司创造效益。
2、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公司秘密,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人透漏。
3、遵守公司人事、财务等其他规章制度。
4、公司实行五天半工作制度,假期安排参照国家统一安排可试做调整。
6、试用期自签署合同之日起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双方均无异议,乙方则成为甲方正式员工,其他不变。
三、报酬支付:
1、甲方以货币形式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
2、每月30号支付报酬。
3、不再另行支付通讯费和西安境内差旅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未能如期支付乙方报酬的`,每拖延一天,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0元整作为违约金。
2、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应返还在此期间从公司获得的一切收入。
3、乙方未能尽心尽力,违反职业道德,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5、乙方请假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当月报酬将延迟至下个月支付,且每日扣除人民币5元;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视为离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六、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