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乙方(买方):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转让房屋系夫妻共同共有,座落
2、甲方在购买上述房产时以该房产向 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截止至合同签订之日尚欠中国建设银行怀集县支行贷款本息合计 元,大写: 。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项下房屋转让总价构成如下:
1.1甲方购买该房屋时所支付的首期房款 元;
1.2截止至合同签订日甲方已经支付的按揭款合计 元;
1.3截止至合同签订日尚欠按揭贷款本息合计 元;
上述合计:元,大写:;
2、1.1、1.2款项合计 元,大写: ,由乙方分两期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当天向乙方出具收取订金凭据;第二期房款待乙方收到银行贷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果乙方原因贷款不成功,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房款;
3、自 年 月 日起,合同项下房屋的按揭贷款继续以甲方名义偿还,月供按揭款由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11日前将打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产权转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交付房屋;
2、待本合同项下房产按揭贷款还清后,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联系抵押行出具相关证明并办理抵押涂销手续;
3、甲方须在办理抵押涂销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协助进行产权变更,涉及该房产的过户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如提前清偿甲方名下房屋的按揭贷款,甲方须按上述约定办理相关抵押涂销,产权变更等手续。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没有产权纠纷、债务纠纷或其他权属纠纷。属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任何权属纠纷、债务纠纷或权利障碍,概由甲方负责处理,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又将该房产转让、抵押给第三人,甲方除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外,仍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房产交易总价的1倍价款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日期,甲方如有拖延,每日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定金万分之五价款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其他约定
1、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时,一并移交原甲方与“ ”所签订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按揭贷款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房屋钥匙、出入识别卡及按揭银行卡等;
2、乙方使用原甲方的按揭银行账户,仅可用于偿还按揭贷款和缴纳该房产的物业管理费。如乙方将此卡作其他用途,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