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代会召开请示范文三篇
民生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对于党代会的重要性,大家都很清楚。那么对于乡镇党代会的召开请示,大家知道怎么写是合适的吗?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乡镇党代会召开请示篇一:
中共委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市委:
我乡(镇)(指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单位)第次党代表大会是年月召开的。按照党章规定,经委届次全会决定,拟定于年月在(指召开地点)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二、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第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中共市第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
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名。其中:乡(镇)、部门、村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占%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左右,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左右,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占%左右;妇女代表不少于%;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上述比例除妇女和少数民族代
表比例外,其它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四、委、纪委组成人员、出席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第届委设委员名,提名候选人名;提名候选人名;书记一名,副书记名。纪委设委员名,提名候选人名;书记一名。
出席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及候选人名额按有关规定及市委分配的名额选举产生。
五、选举办法
1.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2.第届委员会委员、纪委委员、出席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由党代表大会先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的差额选举。
3.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分别由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当否?请批示。
中共委
年月日
乡镇党代会召开请示篇二:
中共武乡县县委组织部:
我分水岭乡第一次党代表大会是20xx年6月召开的。按照党章规定,经分水岭乡第一届第五次全会决定,拟定于20xx年4月28日在分水岭乡政府召开中国共产党分水岭乡第二次代表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这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地总结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团结带领全乡人民,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为实现我乡“”规划、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分水岭乡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共分水岭乡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分水岭乡第二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分水岭乡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武乡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
我乡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51名。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49%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29%左右;妇女代表不少于20%;40岁以下的代表占50%以上。上述比例除妇女和40岁以下的代表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四、分水岭乡党委、分水岭乡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第二届分水岭乡党委拟设委员9名,提名候选人10名;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第二届分水岭乡纪委拟设纪委委员3名,提名候选人4名;书记一名。
五、选举办法
1.分水岭乡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2.第二届乡党委委员和乡纪委委员,由乡党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预选办法产生正式候选人,然后采取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3.乡党委委员、乡纪委委员分别由第二届乡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乡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
4.乡党委书记、副书记,乡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均实行等额选举,分别由第二届乡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乡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当否,请审示。
中共分水岭乡委员会
二0XX年四月七日
乡镇党代会召开请示篇三:
我镇第二次党的代表大会是20xx年六月七日召开的,根据县委安排,经永乐镇委员会党委会议讨论,拟于今年五月十日在镇政府召开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第三次代表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加强领导,发扬民主,严格程序,把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为我镇实现“”时期目标任务、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第三届委员会;
4、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产生出席县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三、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党员和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拟定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名额为103名,占全镇正式党员728名的14%,具体构成比例为:党员干部(包括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代表42名,占4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61名,占59%,其中妇女代表22名,占21%,在这些代表中,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占50.1%。
代表名额分配的原则是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选举单位党员人数及工作需要确定。
四、永乐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我镇第三届党委组成人员拟设9名,提名候选人11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6名,差额2名;镇纪委拟设委员3名,提名候选人4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差额1名。
五、选举办法
1、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2、两委委员和选举出席芮城县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采用先进行分组差额预选(其差额比例不少于20%),然后进行大会正式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二〇XX年四月十一日
4乡镇召开党代表大会请示中共周宁县委:
我乡(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是年月召开的。按照党章规定,经乡(镇)党委届次全体会议决定,拟定于20xx年月在(指召开地点)召开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这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地总结我乡(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各项工作,提出今后五年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乡(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智慧和力量,团结带领全乡(镇)人民,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周宁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名。其中:乡镇和村干部代表占5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农民和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中党员等占50%左右;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妇女党员与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妇女代表不少于%,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上述比例除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及工作需要确定。
四、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和差额比例
新一届乡(镇)党委拟设委员名(不含挂职2名),书记1名,副书记名(不含挂职2名)。拟提名委员候选人名(含挂职2名),差额名。拟等额提名书记候选人1名,副书记候选人5名(含挂职2名);乡(镇)纪委拟设委员名,书记1名,副书记名。拟提名委员候选人名,差额名。拟等额提名书记候选人1名,副书记候选人1名。
五、选举办法
⒈中共乡(镇)第次党员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应多于20%。
⒉第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由本次党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⒊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分别由第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⒋乡(镇)党员不足500人,本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但因党员居住分散情况特殊,不便召开党员大会,请予以同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不足500人的乡镇应写上这一条)。
当否,请指示。
中共乡(镇)委员会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