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简称甲方)
租用方: (简称乙方)
甲方在 拥有铺面 间,面积48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满后,房租随市场价格定。租用期满,若乙方需继续使用,应在协商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经与甲方协议商同意后重新办理续租手续;否则,甲方要收回铺面,本协议之租赁关系自然解除。若待合同满,甲方要收回房屋应在合同满提前三个月提出。如承租期内,乙方提前结束合同,甲方退还剩余房租。
二、租金: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一次性付清,租赁期间水电等费用,全部由乙方处理。乙方在租赁期内拥有该房的转让权,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无效。
三、在租用该铺面期间,乙方应爱护铺面内、外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不准私自改变铺面内、外结构。若有以上行为,甲方有权随时收回铺面。
四、本协议所列各条款,甲乙双方均应共同遵守。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甲 方: 乙 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