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务。
三、劳动时间:
每天劳动时间从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个月休息
4天,每个星期休息一天,如无特殊情况不可连续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时间在4小时以内,加班费于发薪日同时发放。乙方辞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四、劳动报酬:
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元/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币工资。
五、乙方自行处理吃宿问题。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条约,其补充条约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