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市区镇街(路)号的店铺(原为: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店铺交付日期为收到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完成转让费转账3个工作日之后。乙方需在收到转让费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供收到转让费收据。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每年______月_____日交至丙方合同附属银行帐号(见第十二条,付款帐号。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换立租约,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如若合同签订后至甲方交付店铺至乙方前政府下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路、扩路、建天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额转让金。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店铺交付时甲方需向乙方转交的不动产设备清单参见附件一,归属丙方的不动产设备清单参见附件二。如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转交清单中所列设备,需按照设备市场估价价值的10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指定付款帐号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除此以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但如因甲方未能提供相关材料导致乙方未能及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视为甲方违约,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七、乙方接手之日前该店铺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所有的水费、电费以及其他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之日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八、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历日的(含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交付店铺,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逾期30日历日(含30日未能交付店铺,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可抗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除需退还全部转让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如甲方未能及时协助乙方完成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相关证件有效期前30日未能完成过户手续视为甲方未能及时协助乙方办成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除需退还全部转让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九、如转让完成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并由诉讼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使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关法律。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收款帐号:
甲方转让费收款帐号为:
银行:
帐号:
丙方房租收款帐号为:
银行:
帐号: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