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郴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共同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促进我市高职教育和建筑事业的快速发展,对有关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恪守“围绕郴州发展大局,互相合作、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
二、合作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在以下几个领域展开全方位的合作:
1、郴州职院北湖校区的土地出让与建设;
2、建工专业的实训基地建设;
3、建设专业人才培养与培训;
4、建设科技开发与成果推广;
5、建筑类专业学生实习与就业等。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办理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北湖校区的土地出让手续过程中,甲方提供积极支持与配合。根据上级的规定积极做好北湖校区的搬迁工作。
2、择优推荐乙方所急需的紧缺专业毕业生上岗,优先录取乙方符合条件的子弟入学。
3、为乙方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职称考试、职业资格鉴定等提供培训与方便。
4、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5、按照企业需求设置专业,使培养的人才适应市场的需求。与乙方合作,共同开发与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即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调整课程设置、承担教学任务和保证实践教学的实施。
6、委派教师与乙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实训、实习,或承担生产、项目开发任务,及时掌握新工艺、新技术,实现“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优化。
7、负责制作“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挂在乙方大门口)和“郴建集团捐建实训室”(挂在甲方的建筑实训室门口)的牌匾,并择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以提高双方的知名度。
8、做好经双方协商的其它工作。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甲方校区内捐款建设建筑工程专业实训室(工棚)一个,并提供部分生产实训实验设备,建设费用和设备的总价值为 万元。
2、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和社会影响,根据需要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研究,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3、推选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接受安排部分学生实习,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
5、充分利用人力资源,选送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能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兼职教师,并为甲方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6、根据工作需要优先选聘甲方毕业生就业。
7、在集团公司加挂“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的牌匾。
8、做好经双方协商的其它工作。
五、合作期限
合作时间约定:首次为五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经双方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六、违约责任和解决办法。协议经签订后,双方都应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双方发生纠纷,应服从市政府指定的部门调解。
七、其它。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相关条款的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