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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房买卖合同 篇15

2024-07-18 来源:星星旅游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柴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__________(实测建筑面积12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乙方所买上述柴房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元)。

  三、因该柴房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

  如日后因本柴房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

  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柴房产权及使用权。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