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__〕2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__〕5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__〕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新教体明电〔20__〕42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课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体目标
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在正常教学日期间,每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
2、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3、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服务”为平台,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成立专项领导组
为确保放学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四、组织原则
1、坚持家长自愿。严格以学生自愿、家庭申请为前提,绝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坚持学校公益。绝不直接或变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绝不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坚持管理规范。学生在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将该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
五、放学后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全体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十一国庆节”到次年“五一节”到18:00,“五一节”到“十一国庆节”节到18: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操场。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为其他服务项目,培优补差、个性化辅导、兴趣社团等,其他项目要兼顾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与安全管理。
六、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规范管理:
放学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服务教师要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辅导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