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的技术政策是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具体如下:
1、减量化,通过适当手段减少废物产生量和对废物进行体积处理以降低容积;固体废物减量化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适宜的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数量和体积。这一任务的实现,需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利用,二是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2、资源化,采取工艺措施,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成为资源和能源;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基本任务是采取工艺措施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固体废物资源化是固体废物主要归宿;
3、无害化,将废物通过工艺处理,达到不危害人体健康、不污染环境目的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的基本任务是将干扰废物通过工程处理,达到不损害人体健康,不污染周围的自然环境(包括原生环境与次生环境)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对工业固体废物对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等作出界定,制定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技术政策,组织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第九十三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有关方面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措施,加强对从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第四十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