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受到保护。如果保险合同中约定了退保期间内的失信行为将会影响保险理赔,那么被保险人出现失信行为会对保险理赔产生影响。但是,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被保险人的失信行为不应该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四条:“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负责的情形,受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该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保险人可以就该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向受保险人追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对退保期间的损失及其赔偿责任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但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权益。”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但退保期间的失信行为是否会影响保险理赔要看保险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有明确约定,则被保险人的失信行为会影响保险理赔;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保险合同中应当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