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如果被保险人未故意隐瞒,保险人仍须承担保险责任,但可能会采取向被保险人追偿的方式。此外,根据《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的保险费,并依照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应退还的保险费。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九十九条: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要求如实告知的,应当告知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但保险人认为不需要告知的除外。
《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的保险费,并依照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应退还的保险费。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被保险人未故意隐瞒的,保险人仍须承担保险责任,但可能会采取向被保险人追偿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