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职不能享受生育补贴。
生育保险只有在职职工有,由公司全额缴纳。根据国家规定,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纳一定期限(福建是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待遇。如果怀孕中离职,生育保险将处于断缴状态,生完孩子是不能申请生育津贴的。
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孕妇从第一次缴纳生育保险费开始至分娩时连续不间断的缴纳满12个月的。如果投保期间意外中断,且所需要缴纳的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及时交清的,会被视为缴费中断;
2、孕妇怀孕符合国家、省、市以及当地政府的生育政策、条令等相关规定;
3、孕妇职工需要在满足一切生育条件后,在分娩之后的次月15日一年时间为限,个人提出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所需材料。
综上所述,生育补贴是为了帮助女性在生育过程中应对经济压力,确保她们能够得到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即使离职,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如在怀孕期间在职、缴纳了社会保险等,仍有权利申请生育补贴。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资格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他们能够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