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
2、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一、买商品房时什么情况下可退房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屋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的。
(3)房屋交付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4)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
(5)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6)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7)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日期未能交房,如果超过了3个月的合理期限开发商仍无理由延期,则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购房人则可以要求退房。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的,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9)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10)因开发商原因,购房人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或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二、出现退房情况的原因有什么
退房的主要原因如下:
1、延迟交房。如果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能交房,在催告后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交房,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2、开发商缺乏有效证书和批准文件,导致合同无效。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开发商证件不全的,属于违法经营,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改变设计。在买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同意开发商在变更设计前必须经买方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买方有权退房;
4、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获得产权证书,买方可以要求退房;
5、得不到贷款。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或分期付款外,还有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协议。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开发商需要出具相关信息,并提交公积金收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信息显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买方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买方可以要求退房;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根据新合同,当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退房;
7、房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使用。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如果买方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院也会支持;
8、商品房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新合同规定,买受人因房地基问题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付款并支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9、开发商抵押房屋。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抵押出售的房屋,或者出售给买方,并将房屋抵押给他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没有通知买方房地产已被抵押,合同无效,买方可以要求退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