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的顺序:继承人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解决方法:确定遗产、区分债务性质,并明确清偿债务程序。继承人应优先使用被继承人遗留财产清偿债务,剩余财产再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分割。
法律分析
一、财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1、财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的顺序的规定如下:
(1)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的,由死亡债务的遗留下的财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2)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债务人愿意承担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怎么解决
1、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2、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前文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反之,被继承人所欠下的债务,虽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但是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就不能认定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而应作为家庭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负担。
3、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通常是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应首先用属于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当被继承人的遗产主要是实物或不动产,不便清偿债务时,应按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的原则,可以先行折价或变现,然后再清偿债务,也可以采取共有等方法偿还债务。
结语
在财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的顺序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解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时,需要先确定遗产,并区分债务的性质。清偿债务的具体程序是继承人先使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清偿债务,然后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进行财产分割。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主要是实物或不动产,不便清偿债务时,可以先行折价或变现,然后再清偿债务,也可以采取共有等方法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五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