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宣传,依法防治
镇、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法律宣传,促进家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全民防治的积极性和依法防治水平。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家畜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全社会工程,是血吸虫防治实行预防为主,坚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联防联控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各村、组必须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此项工作,杜绝走过场,克服形势主义,确立辖区负责制。
依照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七分行政、三分业务”的原则,镇政府成立家畜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人大主席任组长,为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水产站,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家畜血吸虫病防治日常工作。
三、精密部署,组织落实
1、工作安排:①4月10日至5月5日,对全镇存栏牛进行一次普查,普查率100%,对查出的间凝阳性进行粪孵法进行复查;②普治根据市家畜血查站的要求,在6至8月实施口服吡喹酮治疗,各查治员须在8月20之前完成;③清湓、赤岗、初升、远景重点村必须专查专治、常查常治,做到普查普治与重点查治相结合,力求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2、组织落实:成立家畜血吸虫病防治小分队,,由小分队成员深入村组农户进行家畜血吸虫病的查治。
3、责任落实:村组负责配合业务部门及时通知家畜养殖户接受查治。业务部门负责查治技术与药品供应,确保耕牛血吸虫病查治率达100%。
4、小分队职责:严格遵守家畜血吸虫病查治操作规程,做到四要准:一是采血、采粪、化验要准;二是测量体重要准;三是登记表册要准;四是服药剂量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