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 (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 ,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月 日至 年 月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12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为保障各方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币种) 整(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于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具体以借款借据/银行凭据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起算日。
第四条 担保条款
1、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
2、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
第五条 借款的使用与偿还
为确保本借款项下的资金安全,借款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可随时检查、监督该借款的使用情况,并按借款人的有关指示和约定,使用和偿还上述借款。
一、为便于借款人使用资金,借款人指定下列帐户转款为借款人赎取房产: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二、借款偿还时,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人的指示将上述借款本金转入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还款来源
借款人 为本合同项下的第一还款来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还款来源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条 权利与义务
一、借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实的商务合同、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
二、借款人应当保证有关商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借款人如发现不实或违法情况,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三、借款人有权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借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借款。
四、借款人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无清偿能力时,担保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借款人有权从担保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本借款。
五、为保障借款人能如期收回借款,经双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将其名下位于)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如借款到期,借款人无法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双方约定借款人有权按以下任一方式处理该房产以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借款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1、借款人有权赎取该房产并按照市场评估净值的
2、转卖上述房产。赎取并转卖该房产后,借款人收回本合同项下赎楼款、其它相关费用及因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后,余款返还借款人。
3、其它: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借款人无法履行义务,则借款人有权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合同:
(一)、如借款尚未发放,则借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借款;
(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则借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借款人达成协议的,违约方应支付借款本金总额 5% 的违约金。
(二)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借款人达成协议的,借款人有权依法采取一切可实现债权的措施,并由借款人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借款人达成协议的,因违约而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赔偿。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立约各方已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 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立约各方各执壹份,担保人 份。副本根据需要增订,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