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苏泰客运站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次股东会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清算计划》,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将本公司注销。清算基准日为20xx年7月31日,清算期间20xx年8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二、决定成立清算组,由胡宁生、王彬、刘建远、封少堂、杨权、叶秀琴六人组成,其中胡宁生任清算组组长。
三、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清算计划》。
四、会议要求清算组在依法开展清算工作的同时,做好本公司的业务清理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五、清算组在20xx年8月10日前完成本公司财产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的清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报审批机关备案。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