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19家长责任书4篇

2024-07-18 来源:星星旅游

2019家长责任书4篇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xx月24日—20xx年xx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__________学生签: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2019家长责任书(2) | 返回目录

  家长同志: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二、家长方面

  1、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禁止让学生操作机械化电气化农具,禁止让学生驾驶机动车辆。乘坐农用三轮车或无证照车辆。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禁止在野外烧荒,林区生火。禁止私拆家用电器,拆解电源开关。禁止雷雨天在野外逗留,在沟渠塘坝崖畔玩耍,禁止采食不了解的花草。

  5、夏天将至,教育学生不到沟渠、塘坝、水井、崖畔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建筑工地或路上玩耍,不单独外出远行。

  6、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在外游荡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8、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学校护送路段之外放学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9、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建议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x小学 班主任签名: 20xx年8月25日

幼儿园家长安全责任书
2019家长责任书(3) | 返回目录

  尊敬的各位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您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您对我园的信任。我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安全预防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使得您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1、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早上8∶00入园,未在园吃午饭的幼儿11∶15接幼儿离园。下午1∶30上课,4∶30接孩子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幼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请家长耐心配合。

  2、家长每天早上必须亲自接送幼儿到园,并将幼儿亲自送交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儿所在班级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器物。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由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及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要隐瞒。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孩子的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幼儿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若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长本人亲自接送,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遵守交通规则,若在途中出现安全问题,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责任自负。

  11、为减少因幼儿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争端和经济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时组织幼儿参加集体意外伤害保险,家长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为您的孩子投保。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12、幼儿之间在共同玩耍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由幼儿园进行协调处理。家长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问题,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3、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危险动作,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4、家长应引导(ben文由wuyanrenjia收集整理)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国家已于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各位家长,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家长联系电话:

  幼儿园:(盖章)

  幼儿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与学生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2019家长责任书(4) | 返回目录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给孩子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责任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配合交警部门对运载学生的车辆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排队回家。

  4.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责任

  1.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上、下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平时学生上下学要有人按时接送,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4.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离学校较远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凡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自行负责。

  双方共有的教育责任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家长接送注意事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保证您的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请你们认真履行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我校接送学生登记制度,按时接送子女。

  2.在接送时,不要乘坐“三无”车辆。

  3.不要乘坐三轮车等非载人交通工具及车况很差的客车。

  4.乘车时不要超员。

  5.用摩托车接送时,要采取戴安全头盔等防护措施。 6.家长合租车辆接送车辆时,家长要和司机签订协议。 如果因家长未能履行以上协议,导致您的子女上、下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学校(公章)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