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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暑假值班责任书 篇12

2024-07-18 来源:星星旅游

  为加强教师值班的力度,增强教师值班的责任心,确保学校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力争为全体师生创造较安全的工作、休息环境,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与值班教师签定安全值班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值班时间:

  当日8:10———次日8:10

  (值班安排详见“东赵小学教师值班表”)

  二、值班要求:

  1、要按时到岗,值班时间内教师不得擅离职守,按时做好交接班,并作好交接记录。(如请假、学习等找人替换需要填写换班表,否则出现特殊情况追究值班表上人员责任)

  2、值班教师要维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

  3、应负责学生早、午、晚饭的打饭、吃饭、喝水;午、晚休等方面的秩序、纪律及安全。(午休必须保证至少一人在外巡视,晚上等学生睡着后方可回宿舍休息。)

  4、值班教师按值班顺序到六、五、四年级晚上上晚自习。

  5、自习后值班组长负责学生打水安全,组员分别负责楼上楼下安全。

  6、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当晚的值班组长联系;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校长并按学校紧急事故救援预案处置,积极展开救援工作。

  三、处理措施:

  1、不按时到岗按迟到一次论处;每旷岗一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2、在值班时间内上级电话调度或来校巡查时如果无人,值班教师视为旷岗一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3、不按时交接班的,在交接班的间隙时间出现问题,区分不清责任的,由双方交接人共同承担。

  4、在值班期间因值班教师的原因出现的损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上述内容,望值班教师严格遵守。如果因值班教师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值班教师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若有其它意外事故发生,则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值班人调离本校后则失效。

  分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