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全镇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等,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环境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求实现“零火点”工作目标。
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全镇范围内全天候落实全面禁三烧,各村要切实担负辖区内禁三烧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镇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和区域负责制,各村是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村都要按区域划分,确定专人监管,形成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区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各村要利用广播、黑板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禁止焚烧秸秆和树叶宣传到农户,引导农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禁三烧。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随意焚烧秸秆和树叶行为。各村要组织禁烧巡查队伍,安排足够力量组成禁烧小分队值守在田间地头,制止焚烧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确保辖区实现无火、无烟、无黑斑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