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我局的领导班子始终牢固把握“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原则,健全和落实严格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为综治责任人把综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亲自规划部署,抓好检查落实。并建立健全综治工作研究制度,抓好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积极开展创安活动。我局在办公大楼和家属宿舍区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做到组织机构健全,有分管领导,有指定股室或办事人员。认真落实县综治部门部署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搞好单位和单位楼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一年来,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三、制定“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加大普法教育和综治宣传力度,提高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不发生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一年来,我们共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了等法律法规,较好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全年全局干部职工无一人参加“qqq”组织活动,无一人参加“六和彩”赌博活动,无一人参加其它黄、赌、毒活动,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财政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我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各种纠纷,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年来,本局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没有发生一起因矛盾激化而转为刑事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
五、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支持政法部门搞好社会治安。据统计,截至11月底,我局司法行政部门拔出财政资金万元(含上级财政拨款),比去年同期增长万元,用于改善公安部门的装备和支持政法部门开展严打专项斗争,有力地加强了政法部门的工作力量,为他们认真开展社会治安工作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