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了加强迁钢公司内部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预防恐怖、盗窃、哄抢、破坏等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国家、企业、个人财产的安全,为公司经营、生产、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提高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迁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治安防范管制度》
第二条 迁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治安保卫目标责任制,采取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三条 各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开展教育与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思。
第四条 迁钢公司保卫武装处和各单位主管的保卫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