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对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和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判决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将根据后果严重程度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特别严重后果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单位犯罪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法律分析
一、新刑法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如何判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是指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如下:
1、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因故意提供虚假敌情导致作战部署作重大调整的;造成我方人员重大伤亡的;造成特别重要的或者多件重要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和多处重要军事设施毁损的;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等情形。
《刑法》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新刑法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如何判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结语
根据新刑法规定,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和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战时提供虚假敌情罪,根据情节不同,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则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而对于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情节严重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单位犯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我们应当严厉打击这些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20修订):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一条本法自2020年6月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20修订):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四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持有、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标志、警械装备、证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