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租房子没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租房子对所租房屋也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这并不同于居住权。
居住权包括下列内容:
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