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并不是法定节假日,而是属于部分公民放假日,根据中国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三条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其实三八妇女节非全体公民法定假期。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各企事业单位因尽量让半边天放假半天,或者安排其他的活动。不过似乎现在各企业对于部分公民节日放假的意识并不强烈,据了解,《劳动法》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三八节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三八妇女节不放假违法吗
(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三八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用人单位应当遵守。
(二)用人单位不安排放假的,应当按日常工资标准的3倍支付工资。经员工同意,也要中以通过调休的方式补偿。
(三)三八妇女节,用人单位是否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国家不强制。
二、三八节女性上班算不算加班
据《劳社厅函〔2000〕18号》文件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里面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应该按此约定、规定处理。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并不包含福利费用。
该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