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和流程。需要符合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同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提取公积金必备资料包括到单位或银行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销户)提取申请表”、提取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公积金提取相关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办理流程包括申请时间、申请方式等。
法律分析
1. 根据上述规定,需要符合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同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提取公积金必备资料:
1、到单位或银行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销户)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三份
2、提取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公积金提取相关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流程: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拓展延伸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分别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第二种情况是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因此,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答案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分别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第二种情况是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结语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注意事项如下:符合条件的职工需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同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1、2、3项必备资料,并按不同情况办理相应提取流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