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三八妇女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我国将法定节假日分为三类:第一类,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第二类,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妇女节属于第二种。三八妇女节起源于1909年3月8日,美国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的女工为了争取权利平等和自由举行规模巨大的罢工和示威游行并最后取得了胜利。1911年的3月8日为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每年的3月8日为妇女节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