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幼儿园的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学校或者幼儿园如果也有过错,则承担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