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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的程序包括哪些方面?

2024-07-31 来源:星星旅游

房屋征收的程序及法律法规:征收程序包括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征集意见、风险评估、征收决定公布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决定需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如国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征收还需符合规划要求,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旧城区改建应纳入年度计划。

法律分析

一、征收房屋的程序有哪些

房屋征收程序有:首先由当地征收行政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当地政府,并进行公告和征集意见;其次将征集意见和修改情况进行公布;然后人民政府进行风险评估,足额专款到位;最后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布,公布期间过后未有人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行政复议,则开始征收。

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房屋征收法定条件

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第八、第九条确定

1、征收范围属于国有土地。

2、因公共利益需要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3、符合四规划一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结语

房屋征收程序包括:征收补偿方案拟定、公告和征集意见、意见公布和修改、风险评估、专款到位、征收决定公布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等公共利益需要。房屋征收的法定条件包括国有土地范围、公共利益需要、符合规划等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应纳入年度计划。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