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文号: 甬科计[ ]84号 甬财政 []515号
项目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签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20xx年7月 17日
填报说明
一、 用款计划按下列要求填写(一式五份)。填报说明仅供填写时参考,不必附上。要求字迹清楚,涂改无效。
1、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课题)研究的人员支出的劳动费用
2、 设备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补助费。应对仪器设备和样机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进行说明。
3、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课题)研究所必需的材料、燃料、水、电、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等。
4、 设计试验费,指项目研究、攻关的样机设计制造、试验费等。农业上良种培育应填写面积、每亩费用等。
5、 信息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入网费、通信费等。
6、 调研费,指为项目研究而进行的相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费。
7、 租赁费:指为实施项目而租赁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实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
8、 转拨协作单位经费,指为项目实施开展合作研究的费用。应将该部分费用另填写预算表,并附上。
9、 以上费用及科技成果鉴定费等与项目(课题)研究、开发直接相关的直接费用不得低于项目总经费的95%。
10、 本表由课题承担单位填写后,随科技项目合同报科技局职能处室及计划处审校后,送财务核实拨款。用款单位应将审定后的用款计划表及合同文本送归口部门一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