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关于煤矿反三违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石煤管发〔〕131号)的深入贯彻落实,巩固XX年9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现制定10月份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黔江工作站反“三违”的管理措施
三个必须是:
1、煤矿必须制定反“三违”的管理措施,并逗硬执行。
2、煤矿必须把反“三违”活动的开展与隐患排查、安全大检查相结合。
3、采掘作业和巷修作业,必须配备安全员,提升运输必须配齐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放炮作业必须配齐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机车运输必须配齐机车司机和跟车员。
十五个必须是:
1、严禁带烟火入井,穿化纤衣服入井、入井不戴安全帽和入井不携带自救器。
2、严禁无安全措施安排生产。
3、严禁安排未经过培训以及培训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上岗作业。
4、严禁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5、严禁特殊工种未取得上岗资格证就安排上岗。
6、严禁放炮后在未经瓦斯检查和时间未到30分钟就进入工作面。
7、机车运输中严禁扒、蹬、跳。
8、井下运输严禁人、货混装或用矿车运人。
9、严禁在提升运输斜巷内,行人行车或行车行人。
10、严禁乘坐刮板输送机或在刮板输送机的机槽内行走。
11、人力推车时严禁放飞车或机车通过风门时不停车开风门。
12、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用湿手或金属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
13、严禁进入采掘工作面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在空顶下作业。
14、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或氧气不足作业。
15、严禁证照不齐组织生产和建设矿井在建设区域边建设、边生产。
二、全月安全目标
1、全月无重伤、轻伤以上事故。
2、“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煤矿。
3、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
4、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为100%。
三、隐患排查方面
为了确保安全整改完善,以查“三违”查“隐患”,杜绝各类事故为重点,坚持每10天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按期回查,未按期完成者严格按制度处罚,坚持安全例会,并向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月的安全工作部署。
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制定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组织演练。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同时强化制度的落实,利用每周安全例会、班前会进行贯彻学习,真正使制度能扎根于每位职工,使执行制度成为一种习惯,从而起到促进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建设的作用。
五、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企业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一通三防”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在认真开展活动期间,悬挂张贴安全标语,组织安全宣誓、应急演练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安全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全矿职工观看安全教育片,进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在职工中营造自觉守法、守纪的良好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