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在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法监管保安全、规范行为总体目标,着力推进机构队伍正规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全程监管常态化、管理方式信息化,在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动物产品的安全,促进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动物检疫监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了《动物防疫法》、新《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产地检疫规程、屠宰检疫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从行为规范和工作落实入手,严格检疫工作,即开展面、检疫率、无害化处理率、运载工具及器具消毒面、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100%,切实加强了检疫及检疫监督管理,使动物产品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共办理养殖场动物防疫合格证三个,定点屠宰场一个,屠宰点四个。
(一)深入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动物检疫申报制是改进动物检疫工作的一项重大思路调整,是推进动物检疫工作由被动接受向主动转变的重要制度。今年,共实施产地报检点七个。今年前三季度,共实施产地检疫数5.2万头只;(其中:牛0.8万,羊1.1万,生猪0.2万,禽类3.1万只)。
(二)落实驻场检疫监督制,规范开展屠宰检疫。
今年,我所规范了检疫行为,严格到岗到位实施检疫。严把入场检查、待宰巡查、宰后检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监管“四道关”,进一步强化了屠宰场业主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责任,督促业主严格落实“快进快宰”制和入场动物严禁分销出场制,规范开展待宰圈舍、屠宰场地和用具清洗消毒,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检验费按物价文件最低标准收取,返还根据财政情况部分返还。今年前三季度,共实施屠宰检疫数量余13.2万头;(其中:牛0.86万头,羊1.5万只,生猪0.35万头,禽13.1万只)。
(三)强化专项整治,规范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按照《自治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和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检疫证章标志专项整治,加强了对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对七个基层乡镇兽医站、四个乡镇的屠宰场(点)、超市、大小型食品市场(店)、农贸市场,四个活畜交易市场等进行了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对动物产品检疫包装标志,禽类检疫合格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和规范整顿。检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逐级发放和分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完善领用记录,实施可追溯管理。
二、强化流通监管,切实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瘦肉精”检测监管工作,确保群众的安全
根据农业部、自治区、地区相关文件的精神,为保障各族广大群众肉食品安全,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畜产品质2
量安全工作,抓好“瘦肉精”宣传及检测工作,20__年4月1日下午畜牧兽医局召开班子成员紧急会议,会议传达了政府召开的“瘦肉精”专题会议精神。会后我所紧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传达了局会议精神,学习了相关文件,并成立了以所长张为组长,牙为副组长,其它干部职工为成员的“瘦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托克逊县“瘦肉精”监督监管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我所干部职工一方面加大“瘦肉精”宣传工作。
我县目前我县动物“瘦肉精”检测数量是20__年4月
至10月我县动物“瘦肉精”检测数量是500(头,只);其中:猪检测数量250头;牛检测数量200头;羊检测数量50只;检测结果为阴性,未“瘦肉精”非法添加情况。
(二)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宣传工作。
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监管,防控重大动物疫
病,认真落实调运动物检疫审批或备案管理制度。发放和张贴宣传单5000余份;《动物防疫法》各项法律法规,“瘦肉精”书发放和张贴公告等宣传方式,提高了公告在广大经营户中的认知度,有效推进了检疫审批或备案制度的实施,
强化了畜产品食品安全,动物调运等各项工作监管力度。
(三)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于20__年2月22日成立一六五公路检查消毒站,加强
我县流动牲畜及外地区牲畜监督检查管理,防治疫病流入我县境内。我所负责监督检查及信息沟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执法,规范登记记录,加强信息沟通。抓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查、堵、处”工作,对跨省调运的肉用、屠宰用动物等产品要详细查验审批手续,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和人3
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六五检查站检查情况较好,未发现疫情,均无异常现象。
2月22日到为止检查消毒工作记录情况在如下:
检查运载牲畜车辆138量,总消毒面积8280㎡,检查牛48,羊,1001只,猪1691头,驴马1660匹、鸡2252只,犬20条,牛羊马驴皮91294张,牛奶63吨,羊杂碎19374㎏,已加工羊脂肪40吨,羊肉1080㎏(返回原地),牛肉2020㎏(返回原地),鸡蛋12.1吨,返回车辆总共8辆。
(四)强化动物调运监管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动物调运监管“回头看”活动,查找漏洞,增添措施,确保监管落到实处。通过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调运前备案,提高备案率。严格查验检疫、消毒及有关备案材料,无备案手续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禁入境。严格屠宰场、养殖场(户)、交易市场等关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县外调入非屠宰用动物隔离观察制,降低发病风险。前三季度,我县共开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数量是0.93万头只:(其中牛0.15万头,羊0.58万只,鸡0.18万只,其他0.02万匹消毒车辆共168辆。
(五)强化经营环节监管,规范市场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坚持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对中心超市、阿尔曼超市、XXX、XXX等大小型超市(店),4
农贸市场市场以及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等重点集体用肉单位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频率。督促建立检疫信息台帐,实行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加强经营场所监管工作,确保做到经营动物产品的经营户心中有数。
为扎实做好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保障全县畜牧业安全生产,确保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所与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卫生局、经贸委、城建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的互相配合下,我所在对全县范围内食品流通环境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分别对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兽药店等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重要流通环节进行了详细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整体良好,没有发现过期、劣质、无检疫动物产品等异常情况。整治期间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60余人次,出动车辆75余台次。
(六)加强宣传工作对广大养殖户严禁使用“瘦肉精”吐鲁番地区畜牧兽医局转发的“关于印发张贴《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新牧发【2011】13号文件精神,20__年3月28日托克逊县报订150张受《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瘦肉精”书》,20__年4月2日“瘦肉精”书宣传单每个乡镇兽医站发了30张要贴到为每个村,同时贴到对全县的活畜市场,部分养殖大户,农贸市场,各屠宰场(点),部队大院,各兽药店,大小超市,托克逊县城各社区大门口,各级政府,饮食点和经营点。
三、做好GSP兽药管理工作
为保障畜牧业生产顺利进行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我所组5
成兽药质量检查组,对全县辖区兽药店安全检查,签定承诺书并重新办理了兽药许可证,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兽药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对县内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加工、经营等场所和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对动物卫生违法案件和兽药违规案件进行查处,查处结案率达到100%。
根据地区要求,我所监督执法人员对每一个兽药店每一项条件进行严格的验收。兽药店大部分正在处于整理状态。为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下一步更加严格要求,为规范兽药经营质量而做出努力。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县范围内对兽药店一共进行了6次大规模的检查,本次工作中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30余人次,出动车辆6余台次。
四、强化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案
(一)严格日常监管程序。认真做到日常监管常态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文书档案标准化、联防联动制度化的“四化”要求,以“严格检查、严厉处罚”为工作重心,努力实现监督零距离、管理零空档、案件零差错、执法零投诉的“四零”目标,确保监管无漏洞。
(二)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严格执法、人本执法、公正执法和责任执法的执法理念,做到主体合法、程序6
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严谨、文书制作规范。
(三)严处违法行为。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处,震慑违法分子,规范动物卫生监督秩序。加强联防联动,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合力,从重从严查处大案要案,树立社会形象,提升行业地位。查处违法行为22起,有力的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
五、加强学习力度,提高监督队伍素质,树立行业形象加强队伍管理。加强检疫监督队伍定人,定事、定点、定量、定时的“五定”管理,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提高检疫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人员档案,规范队伍管理。
我所每周五下午进行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屠宰检疫操作规程,主要进行法律法规、学习执法办案提高全体检疫监督人员的办案力度、案券制作等方面。每次学习加进了《动物防疫法》、《检疫管理办法》、《票证规范化填写》等内容。学习后工作人员进行了讨论当周的工作情况。通过每次学习,提高了检疫监督人员的思想认识、法律观念和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信息上报工作
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使上级主管部门能及时了解我站工作情况。目前为止共上报各项业务工作信息35份。
托克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