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标准化管理第一节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1、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创建文明行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交通厅、省厅公路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创建文明工地主要包括项目部、拌和场及施工现场等,驻地办参照执行。
二、基本要求
1、项目部要把文明施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项目经理是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创建文明工地负总责。
2、施工现场要建立定期的宣传教育制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3、制定工地文明守则,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职工文明素质。
4、承包人应主动与沿线政府及有关单位搞好配合,积极开展文明共建活动。
5、按照工程建设塑造文明工地的总体要求,必须做到图表上墙,技术资料规范、齐全。施工现场文明建设氛围浓厚、规范有序。
三、项目部驻地
1、项目部生活、办公应分离设置,各科室(组)应有明显的标示牌(白底、红字),办公室地面要硬化,各类办公设施配备齐全、布局合理、整洁有序。
2、室外设工程项目公示牌,规格为:18_25m,白底、红字、红边;标题为宋体,正文为仿宋体。内容为:公路改建工程第合同段。工程简介,包括工程概况和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及质量、廉政、安全监督举报电话。
3、门口挂单位铭牌,内容为公路改建工程第合同项目部;规格为:20.35m,白底、黑字;字体为楷体。
4、项目部各种上墙图表齐全、规范。(1)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的板面规格为:60_45cm,白底、黑字,铝合金框彩喷粘贴。(2)质量、廉政、安全保证体系的板面规格为:105_75cm,白底、黑字,铝合金框。(3)施工组织机构、工程平面图、形象进度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天气情况等的板面规格为:高75cm,长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白底、黑字、蓝边框。
5、各种资料应齐全、规范,要建立收发文制度,档案盒内有卷内目录,应使用统一符合规定的档案盒。
四、拌和场
1、承包人拌和场(料场)外围应实行隔离封闭,进出口应设置宽敞、牢固、美观的大门,两侧悬挂或书写文明宣传标语。
2、拌和场内布局合理,料场和场内道路等按有关标准硬化处理。
3、各种材料按区域隔离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并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牌(内容为:名称、规格、产地;板面为:6040cm,硬塑板,白底、红字),细集料及结合料要覆盖,做到防尘、防潮、防污染。
4、拌和场必须做到排水良好、无积水。
5、施工机械在不进行作业时,需按规定的划分区域整齐停放,保持现场井然有序。
五、施工现场
1、公路改建工程应尽量采取封闭交通施工,并发布通告明确绕行路线,如确有困难可采取半幅施工,但必须设置明显有效的隔离设施。
2、要加强交通管制,有明显的安全交通警示、指向标志,封闭措施得力,配备专职人员指挥。施工便道及时维护,经常洒水防尘,排水设施完善,晴雨天车辆畅通。
3、合同段起点应设置公示牌,内容包括本合同段工程内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督电话等,板面规格为:150lOOcm,兰底、白字,反光标志牌。
4、承包人必须熟悉和遵守环境保护法,切实遵照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技术规范700章等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相应保证措施。
5、废料与垃圾以及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理、拆除,并运到指定地点。
六、生活卫生
1、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建设符合规定标准的食堂、宿舍、厕所等必需的生活和卫生设施。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卫生制度。
2、施工现场食堂卫生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食堂必须与办公室、宿舍隔离,应距厕所(不含水冲厕)、垃圾场和其它有害物质场所30米以外。(2)食堂必须保持清洁,室内地面为水泥抹光地面,室内灶台及附近用白色瓷砖镶贴,食堂内、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安装纱门和纱窗,食堂内不得有蚊蝇。(3)食堂炊事用具和餐具放置有序,配备消毒器具,并及时消毒。(4)食物的采购、制作、存放应符合食品卫生的规定,禁止食用变质食物。(5)食堂炊事人员应穿戴白色工作制服(帽)。炊事和生活管理人员要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上岗。
3、施工现场宿舍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其用工人员数量建好宿舍,檐高25米,在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平米的前提下,每宿舍居住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0人。(2)宿舍内墙面应刷白,并符合安全坚固、保温、通风、采光、保暖、防潮等要求。(3)宿舍内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床铺,严禁睡通铺和地铺。(4)夏季应有防暑降温、防治蚊蝇设施,冬季应有防寒取暖设施。(5)施工现场应配备医疗急救包。
4、施工现场厕所卫生须符合以下规定:(1)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2)厕所卫生应设专人负责,每天对便池等进行清理、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3)厕所要安装纱门,上罩纱网。
5、施工现场饮用水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温开水桶,并加盖,防止污染。(3)施工人员不准喝生水,严禁共用一个器皿饮水。第二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按照环境的自然和社会属性分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公路环境保护由两项基本工作组成:一是分析因修建公路而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及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根据需要采取专门的环境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二、是在公路的设计注意凸显公路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严格按照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进行公路设计。
三、将施工及运营管理过程作为控制重点,狠抓环境保护设计方案的落实,加大环保措施,将对沿线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主要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有:
一、文物保护1.公路工程施工时如发现文物古迹,不得移动和收藏,承包人应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暂时停止作业,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及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在主管部门未结束处理前,不得重新进行作业。2.由于历史文物的发现和处理,致使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延误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第27.1条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协商解决。3.土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借土、弃土时,对现有的或规划的保护文物遗址,承包人应采取避让的原则进行地点的选择。
二、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方处理1.防水排水在施工期间应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的排水状态,修建必要的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且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因承包人未设置足够的排水设施致使土方工程遭受破坏时,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雨季填筑路堤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进行;每层表面应筑成适当的横坡,使不积水。2.冲刷与淤积承包人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施工场所占用的土地或临时使用的土地受到冲刷。承包人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从本工程施工中开挖的土石材料,对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产生淤积或堵塞。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应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及对水文状态的改变。开挖或填筑的土质路基边坡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雨季到来时水流对坡面的冲刷而影响排水系统的功能,减少对附近水域的污染。承包人不管出于任何需要,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干扰河道、水道或现有灌溉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以免导致冲刷与淤积的发生。3.废料废方的处理清理场地的废料和土石方工程的废方处理,不得影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堆放地以外的地方乱倾倒。应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适当地点设置弃土场,有条件时,力求少占土地,并对弃土进行整治利用。当设置弃土堆时,应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桥梁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及废弃物等,应在工程完工时即时清除干净,以免堵塞河道和妨碍交通。挖方工程的大型弃方场地,应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措施:a.废方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堆放点应远离河道,尽量不要压盖植被,尽可能选择荒地;b.及时对弃方进行压实,并在其表面植被覆盖。可以种植草皮、灌木或树木,达到防止水土流失、美化环境的目的;c.尽可能对弃土方整平用作耕地;
三、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1.保护水质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和水库。严禁排入饮用水源。公路工程施工区域、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以后,应妥善处理以减少对河道、沟渠的侵蚀,防止沉渣进入河道或沟渠。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它措施,做到达标排放。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集中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动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2.控制扬尘为了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在施工区域内应随时进行洒水或其他抑尘措施,使不出现明显的降尘。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运输时应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机站(场)、大型轧石机场、沥青拌和机站(场)等投料器均应有防尘设备,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如果承包人预防措施不力,并已对邻近的河流、湖泊、池塘、农田或卫生环境造成了危害,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应有承包人负责。三.减少噪声、废气污染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加工厂、轧石厂、沥青厂等距居民区不宜小于300米,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使用机械设备的工艺操作,要尽量减少噪声、废气等污染;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如果承包人预防措施不力,并已对邻近区域的环境卫生造成了危害,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应有承包人负责。
四、保护绿色植被1.承包人应尽量保护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若因修建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应负责在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恢复。2.要保护公路两旁的古树、名木和法定保护的树种,即使处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有可能时也要尽量设法保护。3.施工期间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应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应再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
五、土地资源的保护1.妥善处理废方,弃土应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路基两侧的林木、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沿河弃土应避免壅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应重视弃土堆的复垦,有条件时,宜在弃土堆顶面绿化,或整平成为耕地。2.取土坑应选在高地、荒地上,尽量不占耕地;当必须从耕地取土时,应将表面种植土铲除,集中成堆保存,并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作。对于深而宽的取土坑,可根据当地需要,用作蓄水池或鱼塘。
六、现有公用设施的保护1.对于受本工程影响或正在受影响的一切公用设施与结构物,承包人应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加以保护。2.靠近公用设施的开挖作业,承包人应通知有关部门,并邀请有关部门代表在施工时到场。承包人应将上述通知与邀请的副本提交监理工程师备查。